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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乡村旅游等用地有政策支持

发表时间:2018/01/04 00:00:00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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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特色小镇、设施农业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正获政策支持。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1日表示,各地可以安排一定比例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专项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产业融合发展。

  为鼓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两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对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的市、县地区,可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据悉,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的单独选址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

  设施农业是农村发展新动能转换的重要手段。现有设施农用地范围难以满足实际发展需要的同时,也出现一些地方借设施农用地名义违法用地。《通知》进一步扩大了设施农用地范围,将农业生产的配套设施由“规模化粮食生产”延伸为“规模经营必须兴建”范畴。

  《通知》强调,鼓励土地复合利用。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鼓励农业生产和村庄建设等用地复合利用,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土地使用功能,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庄少勤表示,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并不意味着要在农村实行规模扩张,大量增加新增建设用地。农村的发展,必须坚持底线思维,确保农村产业发展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突破建设用地规模、不破坏生态环境和人文风貌的前提下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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